
张荣利
法律执业者
五一劳动节特别奉献之二 法治创造美好社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 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担任何种职务及具有何种工作经验,均不能构成依法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法定抗辩事由。
2020-05-01 12:42:43
28W+
1
张荣利觉得很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