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2025年2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协商不成的,房子不归你所有,但结合具体情况尤其你们结婚多年,给你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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