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荣利 法律执业者
  • 执业年限:5年
    山东-淄博-张店
    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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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荣利
法律执业者

五一劳动节特别奉献之三 法治创造美好社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书面约定不缴纳社保,该约定无效,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补缴社保费用、支付经济补偿等法律责任。

2020-05-02 06: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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