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荣利 法律执业者
  • 执业年限:5年
    山东-淄博-张店
    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
  • 活跃指数: 20
    15
    好评:
使用微信扫一扫×

close
张荣利
法律执业者

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2020-05-08 19:59:32
30W+
暂无评论,快来回复一条吧!
0/2000